死亡證是法定文件,證明某人已死亡,並記錄死亡原因、時間及地點,是處理遺產、保險理賠、火化或土葬之必要文件。
在香港,死亡分為「自然死亡」與「非自然死亡」兩類,所申請的證明文件並不相同。家屬只需備齊先人身份證、家屬身份證及醫生簽發的死亡醫學證明書,便可前往生死登記處正式登記死亡。
自然死亡之文件
由主治醫生簽發「死亡醫學證明書」(表格十八/Form 18)。如家屬選擇火葬,醫生會額外簽發「火葬證明書」(表格二/Form 2)以供火化用途。
家屬攜備兩份文件及死者身份證,到任何一間生死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,登記後可即時領取「死亡登記記項核證副本」(俗稱死亡證),費用為HK$140一份。
非自然死亡之文件
如屬意外、突然死亡、死因不明、中毒、暴力或手術後48小時內死亡,必須先向死因調查官報告,由死因官決定是否需要解剖。
完成調查後,死因官會簽發「屍體處理批准證明書」(表格十一/Form 11),家屬持此文件方可申請火化或土葬。
金多福如何協助
由聯絡醫院、運送遺體、向生死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、申請火葬/土葬許可證,到向食環署預約爐期,金多福均可代辦。家屬只需提供身份證副本及授權書,便可全程交由我們處理。
需要協助?
金多福為食環署持牌殮葬商(牌照 2462800024),24小時提供香港殯儀服務。